公安部近日发布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现行规定进行了重要调整。此次修订共涉及五条内容,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驾驶人群体的变化。
首先,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新规定将上限从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这一调整旨在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满足特定行业对驾驶人才的需求。
其次,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也相应延长至63周岁,为驾驶人提供了更长的职业生涯发展期。
新规定还明确了因弹性延迟退休政策而申请延长驾车时间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相关要求。这些驾驶人需参加体检和能力测试,确保身体条件符合继续驾驶的标准。
另一项重要调整涉及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驾驶证的注销年龄。新规定将这些驾驶证的注销年龄上限同样延长至63周岁,以保持与其他准驾车型的一致性。
最后,新规定还完善了校车驾驶资格的申请年龄和注销年龄表述,使其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持一致,进一步加强了校车安全管理。
公安部将根据公众反馈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计划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规定。这些调整旨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同时更好地满足驾驶人群体的需求。